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23
  • 信息来源: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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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随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74条。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件,所反映问题属于其他类,已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和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挂靠局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局党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目标考核清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订《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审核和发布流程。对照市政务公开办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健全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件2023年底到期),废止7件,现行有效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7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件,所反映问题属于其他类,已作出答复,并留下联系方式供咨询。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以下这些问题:一是在公开时效上,需要更加注重及时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些栏目一直没有公开对应的内容。三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基本没有图片、图表、动画等表现形式,力求信息更加生动,更加易于公众理解接收。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寻求改进方法和措施:一是在公开时效上,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二是根据对应的栏目,主动找科室提供公开内容;三是安排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政策知识和技术能力。

2023年,市财政局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进步明显的市政府部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二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书格式有待规范。三是严重错敏词没有重点关注。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在2024年度将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在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时,围绕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开展解读。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正确适用条款,规范文书格式,更好满足申请人的合理需求。对于严格错敏词要重点关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15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13件;承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32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30件。截至11月15日,各项建议提案已办理完毕,主办件实现代表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三个100%,会办件及时将会办意见报送给相关主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情况均通过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予以了公开。

(三)重点领域

我局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