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12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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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丰富形式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着力聚焦政策解读、重大建设项目、物价信息等重点领域,加大发声力度,及时回应关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委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制定印发《随州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和时限,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推进,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范围、程序、答复时限等要素,对公民申请公开的事项及时规范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件有落实、有回应。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已全部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注重从源头抓好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编制、公开信息。公布《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方便群众知晓信息公开流程。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解读、规划信息、公益事业建设等栏目,聚焦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基本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递积极信号,助力经济持续回稳向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建设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平台栏目设置和下载功能,链接信用中国、湖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增强数据互联互通功能,确保最新政策、工作动态、审批备案信息等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定期对后台数据开展自检,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

切实抓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清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订《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审核和发布流程。对照市政务公开办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健全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委通过市政府网站、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形式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其中,通过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49条,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开信息124条,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公开信息200余条。本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处理决定行政许可事项4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1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请,1件通过当面申请,4件通过信件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涵盖项目立项、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方面。我委严格按照程序,对所有申请件做到及时准确答复,全面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在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有序推进,畅通民情民意的沟通交流渠道,持续完善平台建设,力求多途径、多领域,深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标准,2023年度我委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共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4件。内容涉及营商环境、天然气管道和站场安全、可降解材料推广使用、新能源和医药产业发展、充电桩建设、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等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收到议案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目前,9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实现面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100%,且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在湖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24项,并全部公开。在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随州市2023年重点建设计划清单》,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变更信息21批127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1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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