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民防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民防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7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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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公开办《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民防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防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系列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民防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积极主动拓展公开载体和内容,全年通过湖北政务网、省人防网、省防震减灾信息网、市政府门户网站、随州日报等报刊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民防办收到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要求回复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民防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力量,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机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科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民防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从源头抓好文件公开属性,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和不予公开的文件,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增强信息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民防办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完善的民防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我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94.7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民防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申请;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诉讼及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民防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办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市民防办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联合市住建局办理人大议案1件(市人大次会议第49号议案),联合曾都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等部门办理政协提案2件(市政协次会议第2212722150号提案)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均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并给予答复。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8条。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重点领域

市民防办重点领域主要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因涉密未作公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