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21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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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随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予以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局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落实,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计划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今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责任,强化了日常管理制度,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网站政务公开服务能力,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体系。

(三)丰富公开内容,扩大知晓范围。一是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增加完善各类政务公开栏目,加强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审批信息和各类信用信息。三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审计信息公开,“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了随州市司法局收支预算、决算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0年行政许可办理仅具有资料收集和初审权,处理决定权在上级有关部门,此处仅指2020年办件量。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6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3

32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8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个长效运行机制。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完整的公开,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随州司法门户和《随州日报》等形式予以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指导规范,以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

随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