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22
  •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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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20201231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们下线了原市经信局网站,20209月市经信局网站重新上线,新网站纳入了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建设标准、技术平台、安全防护,增强了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网站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2020年度市经信局共计公开信息为168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发布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公布规范性文件4条。

2、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在政府网站及本单位网站公开三定方案。

3、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今年共主办的建议提案共9件,已将办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4、主动公开财务预算和决算。

5、主动公开2020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未接到任何办件。市经信局原政务服务事项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备案 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按照辖区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已将事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备案。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3

4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8

28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

决定

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

决定

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未收到任何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办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021年,市经信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条例》、《通知》和《办法》的学习。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正确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政府信息公开手段,拓宽渠道,按照及时便民、实时高效的原则公开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根据《条例》、《通知》和《办法》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