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22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杨文明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市发改委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重新进行清理规范和动态调整。经各相关部门反复审核确认,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79项,其中: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项,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5项。现将《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纳入市级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市级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对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服务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新提供。

二、优化中介服务质量。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制订符合审批部门要求、中介机构实际和申请人利益的具体办事流程,规范办事行为,缩短办结时限。审批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实现流程之外无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由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审批部门要公开各类报告编制的文本格式并加强指导。

三、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督导中介服务机构在其经营场所、中介服务网等线上线下平台公开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并对公示信息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其守法规范经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人员名单。

四、用好中介服务管理平台。鼓励委托人和中介服务机构双方“零门槛”进驻随州市中介服务网,自由公平交易,客观评价服务,接受各方监督。凡是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应全部通过中介服务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或执行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除外。鼓励使用社会资金的人民团体、企业或个人在中介服务平台采购相关中介服务。推行“企业点单、政府买单’的服务模式。

五、加大中介组织培育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介组织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快形成同一资质中介组织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支持和鼓励中介机构加入行业协会,或成立中介行业协会;在行业竞争充分的领域,支持和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开展连锁经营和网络化经营,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附件:

随发改发〔2023〕13号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