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随水罚字【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4-14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张春燕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随水罚字〔2022〕1号
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个人王*运、周*宇、谌*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非法采砂
水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水行政处罚内容王三运:1、没收违法所得2209.49元;2、罚款人民币20万元。周星宇:不予行政处罚。谌松:不予行政处罚。
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机关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