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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随州市绿化管护中心“随州三桥头及九星运业游园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5-07
  •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李发兵

【项目概况】

随州三桥头及九星运业游园绿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RXCS2022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0652号

3、项目名称:随州三桥头及九星运业游园绿化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9.604866(万元)

6、最高限价:159.60486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 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1 ) 90号)文件执行。
(3)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4)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供应商提供近两年其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的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企业纳税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3、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⑦2022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纳税证明;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5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5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绿化管护中心

地   址:随州市文化公园西区(公园2号正对面)

联系方式:0722-3315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1338729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工

电   话:13387290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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