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TZB20210607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1]XM1376号
3、项目名称: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库存污泥约6500吨无害化处理,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限价为230元/吨(超过此单价为无效投标);制成产品标准:有机肥NY525-2012标准、生物有机肥NY884-2012农业部标准、复合微生物肥料NY/T884-2015农业部标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文件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企业完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④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3号
3、方式:
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为该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注:正式员工以提供投标供应商近期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为依据,委托书上须有联系方式和QQ邮箱。)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持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地 址: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联系方式:15271325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3号
联系方式:0722-3313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明
电 话:152713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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