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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黑烟抓拍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8
  •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罗皓月

【项目概况】

随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黑烟抓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吴家老湾村二组(随州市华奥塑钢有限责任公司院内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K2020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0]XM2220

3、项目名称:随州市道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黑烟抓拍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需求:

2020年在随州境内主要道路安装10套黑烟车自动抓拍取证系统设备,实现无后台干预的现场人工智能视频自动分析,实现分析数据市区两级联网。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提供3年运营维护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系统运行并联网,达到项目验收标准,完成项目验收。设备免费运营维护期3年,从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净利润不能为负值,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7日2020年08月22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吴家老湾村二组(随州市华奥塑钢有限责任公司院内3楼)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各项证件原件及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后,方可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如果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华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递交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没有“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随州市清河路28号

联系方式:0722-3312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吴家老湾村二组(随州市华奥塑钢有限责任公司院内3楼)

联系方式:0722-356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工

电   话:0722-356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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