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药品集采实现三方共赢
  •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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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没想到,今年的集采工作完成后,还能获得38万元的节余奖励。”4月24日,广水市李店镇卫生院院长明绍文在收到广水市医保局拨付的资金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国家医保局推进医药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的重大举措,通过集中全国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需求量,同医药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以量换价,让更多的廉价好药进入集采平台,使参保患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
  为鼓励医药机构参与集采工作,国家医保局提出了结余留用的结算政策。结余留用是指定点医药机构按照签订的集采合同完成采购中选药品任务,合同期满后,根据完成情况、合同约定采购量、非中选产品使用情况等指标,计算出药品集采前后价格差,并据此计算出节省的医保资金,按一定比例核算出集采结余留用资金,用以奖励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
  此次兑现结余留用政策主要针对广水市参加国家组织的第四批、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经考核清算,2家定点医疗机构获国家第四批集采奖励2.89万元,3家定点医疗机构获国家第五批集采奖励58.06万元,两批共计60.95万元,已全部兑现奖励。
  “通过第四批第五批集采,采购成本节省支出1300余万元直接让市民受益,医保基金少支付800余万元,完成集采任务的医疗机构既能降低医药费用,又能获益,参保人民群众直接受益,这项举措真正实现了参保群众、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三方共赢。”广水市医保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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