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我市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5月至10月,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力度。以白酒、食用植物油、豆制品等农村食品小作坊以及农村食品批发商、代理商、配送中心、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店等单位为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许可资质情况、原辅料进货渠道、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履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标签标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
二是加大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的小作坊,坚决查处“三无”食品以及标签内容不真实、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实际投料与标签配方表不一致,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未经许可擅自生产、不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消费环节环境卫生治理力度。进一步突出环境卫生治理,在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防范食品交叉污染的同时,严厉打击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和原料,或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格履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隐患排查,以消费者投诉较多、社会反映较突出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和落实奖励机制,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市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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