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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不采不食野生蘑菇防止食物中毒
  • 发布日期:2017-07-11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野生蘑菇有的营养丰富,是盘中美味;有的含有毒素,是极毒的杀人高手!为了生命安全,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食物中毒,市食药监局郑重提醒:
  消费者不采、不买、不卖、不吃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吃来路不明的或似曾相识的野生蘑菇。
  超市及集贸市场、餐饮店不收购、不加工、不出售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传统识别方法不可信,不要尝试用传统方法去辨认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一旦认错可能付出生命代价。
  发生中毒时不侥幸。食用毒蘑菇中毒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泻、幻觉、头痛、过敏等症状,及有中毒可能时,应立即送医。保留样品,以备针对性治疗。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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