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5-10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黄振忠

5月9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通知,并作出相关部署。
  通知要求,要盯住重点水域和人群,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突出加强暑期、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及重点危险水域管控。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等水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学生村居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特殊群体包保管理,逐人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不少一户、不落一人。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格落实“四位一体”〔1名村(社区)干部+1名教育系统职工+1名民(辅)警+1名志愿者(网格员)〕要求,完善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救生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探索应用视频监控、电子围栏、自动报警和喊话提醒等方式,对危险水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要深化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组织教育、公安、民政、水利、农业农村、卫健、体育等部门,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学校、村(社区)等基层一线,面向公众开展高频次、多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电话、短信等方式,动态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升防护能力。要因地制宜,注重疏堵结合,推动农村、郊区戏水场所建设,创新开展各类“水花行动”和培训演练,不断增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压实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对工作开展不力,督查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造成溺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防溺水工作,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