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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举措
  • 发布日期:2020-01-19
  •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 李发兵

1月10日,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工作任务和考评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监局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是否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是否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通知指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工作,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工作水平和事故处置效能,是应急管理部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做好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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