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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逾期未年报将失信
  • 发布日期:2018-04-2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我市某机电设备销售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准备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却被银行告知:因吴先生所在公司目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无法为其办理贷款。原来吴先生的公司逾期未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他不得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重建信用。
  市场主体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及出入境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一处失信、多处受阻,并形成永久的失信记录。如果连续三年进入异常名录,将被列入“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市工商局提醒:全市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应在6月30日前上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今年7月1日零时,年报系统将关闭。
  截至4月18日,我市需报送年报的153929户市场主体,已有91818户市场主体完成了年报公示。从公示情况看,个体工商户报送率较高,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情况不太理想。在年报过程中,各类市场主体若遇到问题,可随时向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全国工商系统2014年3月取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检验,改为市场主体自主年度报告并公示,让社会更便捷地了解市场主体的资产状况、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等各方信息,扩大社会监督,加强市场监管。年度报告报送对象为上一年经核准登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报送时间为每年的1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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