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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专项整治出租车价格违规行为
  • 发布日期:2017-07-05
  •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 编辑:市物价局
  • 审核: 李发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出租车经营行为,加强出租车运价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7月4日,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针对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存在拒载、不打表、不明码标价收费,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多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检查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向出租车经营者送达了《随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300余份,郑重提醒告诫各出租车经营者,在从事运营的过程中,严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营运价格行为,自觉遵章守法经营,不拒载、不随意要价,严格按规定标准打表计价收费,主动提供票据,并严格按照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出租车基本运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随价文[2011]74号)的规定执行。即:1、基本运价:5元;基本运距:2公里;公里单价:1.4元。2、等候费:等候时间在5分钟内的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以每次等候5分钟为一时间段,每时段另加收1.4元;超过1小时的双方协商确定。3、返空费:运距超过5公里以上(含5公里)可收返空费。返空费按超过5公里部分租价总额的50%加收。4、夜间运价:夜间行驶为23时至次日6时,基本运价为5元,公里单价为1.6元,并将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12358、交通运输监督电话12328、在出租车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将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出租车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件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记入价格失信黑名单,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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