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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市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临时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2017-05-22
  • 信息来源:市住建委
  •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李发兵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市房产局联合市物价局发布市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和住宅物业服务等级通知。
  通知规定,服务等级为一级的物业收费,高层(有电梯)1.2元∕m2 ,多层(无电梯)0.75元∕m2;服务等级为二级的物业收费,高层(有电梯)1元∕m2 ,多层(无电梯)0.6元∕m2;服务等级为三级的物业收费,高层(有电梯)0.8元∕m2 ,多层(无电梯)0.45元∕m2。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依据物业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管理等6项服务项目确定。
  据悉,此次发布的市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临时收费标准暂定一年,待《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核定正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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