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酒冒充高端酒以假乱真被判刑
  • 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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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杨文明

近日,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某、唐某等6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10万至7000元不等罚金。
  2020年,被告人罗某、唐某把自己家作为制假窝点,通过在网上购买制造“茅台”“五粮液”等知名白酒的假酒瓶、酒盒,安排被告人熊某、袁某用工具将当地购买的散装白酒灌入“高端”酒瓶封装,并配上假冒的吊牌和防伪标志,之后通过被告人杨某的物流网点销往全国各地,并用被告人高某的账户进行资金交易,涉案金额30余万元。
  2021年9月,杨某安排司机运输假酒行至高速路口时被例行检查的警察查获。受案后,检察官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到案情况、销售金额、所起作用、退赃数额等情节,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并对6名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讲明犯罪行为对正品厂家注册商标权益和消费者财产权益造成的严重损害,促使6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下一步,随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好市场稳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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