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查处首起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案件
  • 发布日期:2021-11-03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杨文明

近日,随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洪山景区的湖北西游记公园有限公司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现场发现自动售货机2台,查获黄鹤楼、红塔山共3个品规真品卷烟1.9条,案值388元。
  据悉,该案为我市查办的首起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案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虽然该卷烟零售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仍不能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处理,涉案卷烟已被下架处理。
  下一步,我市烟草部门将与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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