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市医保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6]66号),执行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鄂价法规[2017]179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20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