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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措施规范食用菌菌种市场
  • 发布日期:2018-03-2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3月9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召开由各县(市)区菌种管理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就如何规范管理食用菌产业重要生产资料——菌种进行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食用菌菌种市场的通知》,并对随县塔儿山菌种厂、随州市食用菌研究所、湖北长久菌业有限公司等32家具有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食用菌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菌种生产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生产所核定级别的菌种,不得越级生产经营母种和原种;使用菌种的企业和个人要细心甄别、科学购种,应核实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签订购种合同,索取购种的相关票据、说明书等。
  通过规范菌种市场,将逐步解决由于农民自繁自用、企业无证生产经营、生产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事故,保障食用菌特色产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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