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随州市局于2017年5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部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普通食品包含8个大类: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调味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抽检样品共计97批次。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率5.15%。其中,肉制品不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机构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样品包含腌腊肉,盐渍水产品,其中:
(一)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腊肉1批次过氧化值检出值0.75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检测机构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二)随州市随州宾馆有限公司的腊肉1批次过氧化值检出值1.7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检测机构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三)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兰林阁酒店餐饮部的腊肉1批次过氧化值检出值1.1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检测机构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四)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白云山国宾酒店分公司的腊五花猪肉1批次过氧化值检出值1.7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检测机构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五)个体工商户张先海 张艳销售的荆门市荆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海带丝1批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1.9,标准规定≤1;苯甲酸检出值1.2g/kg,标准规定≤1.0g/kg。检测机构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7年05月22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二: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三:调味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五:粮食加工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六:豆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七:肉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八:食用农产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九:水产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十:肉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十一:水产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一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餐饮具抽检项目为大肠菌群,馒头、包子等自制米面食品检验项目为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铝等。
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包括酱油、醋等,检验项目为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等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包括大豆油等食用油脂,其检验项目为酸值、过氧化值等
四、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包括大米、面粉等粮食加工品,其检验项目为铅、镉等重金属。
五、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主要是腌制腊肉,其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铅、镉等。
六、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主要是腐乳,其检验项目为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
七、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主要是蔬菜,其检验项目为氧乐果、甲拌磷、甲胺磷、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铅、镉。
八、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
(二)检验项目
抽检品种主要是盐渍水产品,其检验项目为苯甲酸、亚硫酸盐、铅、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亚硝酸盐、日落黄、脱氢乙酸、甜蜜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