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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四大举措全面应对全市建筑业发展与管理工作问题
  • 发布日期:2017-05-19
  • 信息来源:市住建委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2017年,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建筑业发展与管理工作还存在产业集聚度不高、监管能力不足、责任落实乏力、装配式建筑推进缓慢四方面十分突出的问题。
  这四大问题是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市住建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四大方面着手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创新建筑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建筑普及化,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增长率在10%以上,全面完成各项年度责任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做大做强建筑产业。
  一是优化调整建筑业结构。从目前建筑业发展的趋势来看,行业结构专业化、质量安全标准化、市场行为契约化、行政管理法制化是建筑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体现的是“五大发展理念”。市住建委积极引导建筑企业调整发展思路,谋求更宽领域、更大范围的发展和生存空间,走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和集团化发展的新路子,提升参与多领域施工的能力,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差异化竞争的产业格局。要求各地、各建筑企业抓好建筑业统计工作,对不按时、不据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一体化平台”企业信用库,用真实的数据客观反映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成果。
  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严格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分区推进、逐步推广、顶层设计、协调发展”的原则,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等环节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建成1至2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逐步提高产业现代化技术水平,确保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推广率超过15%。要求各县市区主动作为,抢占先机,确保试点示范尽早落地。
  三是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试点运行。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管理方式,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在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代建制和装配式施工项目中先行试点,有序推进我市工程总承包发展。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合作、带动和辐射作用,搭建和完善企业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中的PPP项目。引导企业抢抓“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 “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加快进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高端市场。用足用活用好一切有利政策,支持我市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力争全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愈百亿元,并保持合理的增长。
  (二)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为保障,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锁定违法线索,依法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和注册职业人员。采取猛药治苛、重典治乱手段,对一经查证核实的违法违规企业,采取停业整顿、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清除建筑市场等措施予以严厉处罚;对一经查证核实的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坚决予以吊销资格证或停止执业资格,以铁的纪律来保障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要求各地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力,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二是开展中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一要整治监理市场。严查监理市场相互压价、欺诈和恶性竞争行为,监理企业不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签阴阳合同,监理人员鱼目混珠、素质低、执业能力差和不到岗不履责问题。二要整治检测市场。严查检测机构质量主体责任不落实、不遵守职业规则,不讲执业道德、不讲执业良心,出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三要整治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市场。严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不讲诚信、不遵守职业道德、不注重执业操守和执业质量差等问题,及时处理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是开展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勘察设计行业存在的盲目设计、朝令夕改、随意变更、恶性竞争、出借资质等行为进行清理清查,对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对设计深度不足、方案论证不够、设计作品不优等企业予以约谈教育、限期整改,对随意变更设计、恶性竞争、提供虚假勘察和设计试验资料的行为予以降低或吊销资质,确保勘察设计审查一次通过率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15%,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
  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管与诚信行为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完善项目、企业、人员、诚信行为四大数据库和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平台与工商、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无缝对接,达到违规者一处受制、处处受限的效果。不折不扣落实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各类媒体和一体化监管平台予以公开曝光。
  五是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将联合人社、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的实施意见,建立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按月计薪发放,部门监管落实的工作体制。要求各地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谁欠薪谁偿还”的原则,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同时,加大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务工资,造成群访或极端讨薪事件的,经核实后一律记入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
  (三)以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近年来,老百姓对房屋等建筑物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给建筑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两年行动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在全国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市住建委结合省市的要求,已经印发了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要共同签署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责任清单,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参建各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设立永久性竣工标牌、质量信息档案不按规定移交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项目负责人未按书面承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按规定实施处罚,并在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对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不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要对建设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加强对“安管人员”履职行为的动态监管,建立“安管人员”履职不良行为档案,严格对不良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二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倡导开展建筑评论,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要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广应用水平,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操作人员。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深入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加强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努力实现从注重理论培训向强化实操培训的转变。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严格按“五化标准”(施工围挡标准化、道路全硬化、冲洗自动化、降尘喷淋化、裸土覆盖化),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责任,促进大气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工地”创建活动,做到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考评体系,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捆在一起,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预防能力。提升重点工程项目风险管控水平,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三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发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行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在全市开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工法评选活动,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全市监管网络,对接全省网络;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建立完善监理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落实建筑材料、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制度,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强化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管理,切实保障监督人员配置和经费,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测。
  (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做好建筑节能工作。
  一是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着力打造城东绿色生态城区,加快普及一星级绿色建筑,逐步推行绿色建筑强制实施,提升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组织开展碧桂园、红星国际广场等6个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
  二是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建立新建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闭合管理机制,落实节能设计审查要点,从严控制建筑节能设计变更,严格执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和节能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制度,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
  三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制定管理办法,提高太阳能热水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率,督促绿色建筑创建项目、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政府投资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
  四是积极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巩固“禁实”和“禁现”成果,组织引导砌体、保温、节能玻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五类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面提档升级,凡未达到绿色生产标准的,一律停产整顿;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应用,施工现场一律不得设置搅拌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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