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快速发展,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检测行为时有发生,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切实加强我市检测市场监管,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市住建委五大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测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自即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非建设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委托检测的只作为企业内部质量保证措施,其检测报告一律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价和鉴定的依据。
二是对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检测、在取样、制样、养护、送检或试验过程中弄虚作假和伪造检测报告的,应对涉及的检测内容委托其它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已无法还原抽样检测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涉及结构安全性的,应对相应部位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涉及功能性的,应对相应部位进行实体检测。
三是对恶意压低检测费用的在建项目及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承接业务的检测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情节严重的记入“黑名单”。
四是对未按规定在省检测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信息的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价的依据。
五是对存在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利用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测机构对其分支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对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转包检测业务、转让资质证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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