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肉菜”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近日,市食药安办在全市开展大型超市 “卖放心肉菜,保舌尖安全”活动。
活动共三个步骤:2月底前各地食药安办组织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参与活动的大型超市名单,召开大型超市负责人座谈会,并适时举行“卖放心肉菜,保舌尖安全”活动启动仪式。3月上旬开始,各地对参与活动的大型超市按照活动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全面提升“肉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今后每年年底,参加活动的大型超市依据“放心肉菜”超市行业标准开展自评。超市自评达标的,由各地食药监部门将自评情况报市局,市局初审后,报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根据超市自评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和公示,并对达标的超市予以认定和通报。
此次活动的重点:一是严格清理供应商资格,建立并执行“肉菜”供应商资格审核制度。清理不能保障“肉菜”安全的供应商,建立从源头管控“肉菜”质量的长效机制。二是采取“农商互联”、“农超共建”措施。通过直接与食用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生产基地和生猪屠宰厂对接合作,提高“肉菜”质量安全水平。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制度。连锁超市和大型单体超市购进“肉菜”,必须索取供货商提供的销售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连锁超市总部向连锁门店集中配送“肉菜”,必须出具配送单据,鲜冻肉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蔬菜,必须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鲜冻肉,不得入场销售。四是建立全过程“肉菜”追溯体系,确保“肉菜”质量全程可控。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使进入市场后的“肉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合格证明齐全。五是优化“肉菜”物流配送链条,建立“肉菜”现代流通体系。加强“肉菜”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现代运输、保鲜措施,减少“肉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确保“肉菜”质量安全。六是建立“肉菜”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群众放心消费。通过公示,让消费者看得明白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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