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我市开展“卖放心肉菜,保舌尖安全”活动
  • 发布日期:2017-02-21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许静
  • 审核: 李发兵

    为严格落实“肉菜”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近日,市食药安办在全市开展大型超市 “卖放心肉菜,保舌尖安全”活动。
    活动共三个步骤:2月底前各地食药安办组织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参与活动的大型超市名单,召开大型超市负责人座谈会,并适时举行“卖放心肉菜,保舌尖安全”活动启动仪式。3月上旬开始,各地对参与活动的大型超市按照活动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全面提升“肉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今后每年年底,参加活动的大型超市依据“放心肉菜”超市行业标准开展自评。超市自评达标的,由各地食药监部门将自评情况报市局,市局初审后,报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根据超市自评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和公示,并对达标的超市予以认定和通报。
    此次活动的重点:一是严格清理供应商资格,建立并执行“肉菜”供应商资格审核制度。清理不能保障“肉菜”安全的供应商,建立从源头管控“肉菜”质量的长效机制。二是采取“农商互联”、“农超共建”措施。通过直接与食用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生产基地和生猪屠宰厂对接合作,提高“肉菜”质量安全水平。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制度。连锁超市和大型单体超市购进“肉菜”,必须索取供货商提供的销售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连锁超市总部向连锁门店集中配送“肉菜”,必须出具配送单据,鲜冻肉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蔬菜,必须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鲜冻肉,不得入场销售。四是建立全过程“肉菜”追溯体系,确保“肉菜”质量全程可控。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使进入市场后的“肉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合格证明齐全。五是优化“肉菜”物流配送链条,建立“肉菜”现代流通体系。加强“肉菜”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现代运输、保鲜措施,减少“肉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确保“肉菜”质量安全。六是建立“肉菜”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群众放心消费。通过公示,让消费者看得明白吃得放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