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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等十二部门联合打响农民工工资“清欠战”
  • 发布日期:2016-12-08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罗皓月

  春节将至,为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人民银行、国资局、工商局、总工会等十二个部门决定,即日起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联合打响农民工工资“清欠战”。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支付情况。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专项检查中,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确保农民工朋友们能按时足额领到自己的工钱,过个好年。

  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市直3596220,曾都3224538,广水6249935,随县333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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