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7]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对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实物配租程序,经审核,此次公示人员名单19户,其中:茂盛(永壮)公司11户、市检察院3户、区教育局1户、市农业农村局1户、市委外事办1户、市公安局1户、市住建局1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期限为7天。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联系。
监督电话:0722--3286878 7058178。
2020年5月27日
公示人员名单
茂盛(永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户):
公租房标准:刘子荣 周志红 凡登 李默然 孙红霞 王学松
周转房标准:邹晓良 刘若伟 张正权 汪爱华 陈龙龙
市检察院(3户):
公租房标准:黄亚荣 孙冬梅 刘大印
区教育局(1户):
公租房标准:张艳玲
市农业农村局(1户):
公租房标准:赵阳
市委外事办(1户):
公租房标准:瞿哲
市公安局(1户):
公租房标准:付威
市住建局(1户):
公租房标准:罗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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