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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6月1日起试行
  • 发布日期:2020-05-21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黄振忠

一、借款人、售房人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一)买卖双方提交下列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现场出具《房屋交易承诺书》。

(1)买卖双方身份证;

(2)待过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售房人本人I类银行卡。

(二)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评估公司预评估。

买卖双方到房产部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三)借款人提交下列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书:

(1)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2)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离异后单身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1个月内查询的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4)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借款人本人I类银行卡;

(6)首付证明(银行、支付宝、微信等交易流水);

(7)预《评估报告》。公积金中心审批。

(四)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告知函》并通知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正式《评估报告》、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

(六)办理抵押登记。

(七)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人银行账户。

二、借款人、中介公司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一)借款人、中介公司提交下列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中介公司出具《房屋交易承诺函》。

(1)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只需身份证复印件);

(2)待过户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售房人本人I类银行卡复印件。

(二)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评估公司预评估。

(三)借款人提交下列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书:

(1)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2)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离异后单身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1个月内查询的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4)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借款人本人I类银行卡;

(6) 首付证明(银行、支付宝、微信等交易流水);

(7)预《评估报告》。公积金中心审批。

(四)公积金中心通知中介公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借款人、中介公司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正式《评估报告》、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

(六)办理抵押登记。

(七)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人银行账户。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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