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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正式启用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
  • 发布日期:2017-06-09
  • 信息来源:随州市房产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透明交易,随州市重新修订了《随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并于6月10日起正式启用。
    此次修订的新版《商品房预售方案》主要增加了小区开发情况、停车位归属情况、销售进度、竣工交付、工程质量等热点问题,比原预售方案更加详实,对开发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的范围,诚信、合法、科学合理规定制定预售方案,使销售时承诺的内容从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转为书面约定,从而具有合同效力。今后,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经房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售楼部显目位置进行公示。凡开发企业违反商品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售的,经查实后,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将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同时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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