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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 发布日期:2018-03-31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日前,随州公积金中心、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随州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随州市联合开展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督导落实。
  3月21日上午,随州公积金中心会同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随州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随州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恒大、东方家园、海翼等30余个楼盘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从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限制、阻挠、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于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采取公开曝光、纳入企业征信系统、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从重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以增加房源选择附加条件、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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