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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县企业离退休职工2018年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年审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3-29
  • 信息来源:随县人民政府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止冒领和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决定从2018年1月起,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年审)及人脸信息采集(建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建模及年审对象:
  1、参加随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
  2、在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
  二、建模及资格认证时间:
  1、按本人出生月份(以身份证记载为准)进行建模认证,今后每年度的资格认证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认证日至次年同一月份的同一日期)。
  2、未到出生月份的,也可提前建模采集。
  3、错过建模采集时间的,可以在当年内后续的任何月份到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建模。但下一年度仍须按照本人出生月份办理认证。
  三、建模及资格认证办法:
  1、凡在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离退休证及退休工资(卡/存折)原件,填写《随县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表》,按照统一规定时间前往各地人社中心,在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和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现场建模采集和年度认证(各乡镇农商行不能建模,只能认证)。
  2、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办理年审;16岁以上在校遗属须持学籍证明,户籍在外地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填写《随县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表》。
  3、建模后的人员次年可以在家庭或其他有网络视频的社会服务场所登录社会保险认证服务网站,按照《优识综合生物识别资格认证系统手册》操作流程,自主完成年度资格认证。自助认证方式可随时办理,不受出生月份限制(登录地址:http://221.234.10.111:8888 登录密码:123456)。
  4、因病或年迈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亲属到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进行登记,由我局另行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建模采集。
  5、异地居住人员可填写《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并寄回我局。经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审核后可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或网站进行建模。(手机APP下载地址:http://221.234.10.111:8888 登录密码:123456 登录此网站后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6、不在国内居住的退休人员需持以下有效证明办理年审:国外定居的退休人员,应出具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出具居住国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证明;香港地区定居的,出具“香港民政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的证明;澳门地区定居的,出具“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的证明。如本人回随县不便,以上证明材料齐全的可由亲属代为办理。台湾地区定居的退休人员需本人回随县参加年审,也可出具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由亲属代为办理。
  四、注意事项:
  1、2018年已进行人脸识别建模采集的领取待遇人员可视为通过2018年度资格认证。
  2、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就近到各乡镇人社中心网点进行建模,非领取养老金本人不可以办理建模采集。具体时间请到各乡镇人社中心或县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722-3339786。
  3、当年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年审的参加随县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规定时间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办理年审后再恢复相关待遇。
  4、当年暂停待遇的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补审仍在就近的各乡镇人社中心网点办理;跨年度补审的,须在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办理,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补审在退休人员生前单位所在的社保机构办理。
  5、今年起认证工作将实现常态化,认证网点多,时间充足,出生月份内任何一天都可以到县社保局办理建模采集,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月初或月尾扎堆办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各经办服务点的联系方式和时间安排详见附录。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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