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经办层面铺开
  • 发布日期:2016-06-29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培训会,来自市直30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工劳资干部参会,此次培训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在经办层面铺开。

    此次培训会的重点内容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参保登记流程,以及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用。市直参保工作实行分类分批办理,每批办理时间约三个月。第一批参保单位为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第二批参保单位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分单位申报、市编办核定编制人数、市人社局审核人员身份、市社保局登记录入四个环节。市社保局按市编办审核确认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信息导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之后按经办规程进行参保管理。

    据了解,按照湖北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执行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样,单位和在职人员共同缴费,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总额的8%。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和个人缴纳职业年金的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4%,由单位代扣代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