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规定,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75号)的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工作专班,经医保中心受理、实地查看和初审,拟将17家医药机构纳入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随州市曾都区杨琼口腔诊所;
随州市曾都区柏勇口腔门诊部;
随州牙博仕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曾都区烈山大道口腔门诊部;
随州牙博仕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曾都区解放路口腔门诊部;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汉东星都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时代广场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白鹤市场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鹿鹤市场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白银巷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丽景苑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随州世纪未来城店;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随州丽景苑店;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随州吾悦广场店;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随州熊家花园店;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随州现代城店;
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益丰大药房;
随州市德康大药房。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何玲
联系电话:0722—3239112
2023年6月6日
关于将随州市曾都区杨琼口腔诊所等17家医药机构纳入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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