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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 发布日期:2020-10-2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日前,我市出台《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据悉,市级统筹实行“五统一”管理:一是统一政策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省统一确定的筹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全市制定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三是统一经办服务。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待遇审核和支付、账表卡册、档案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四是统一信息系统。推进全市统筹区范围内统一联网,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乡镇、村(社区)业务办理平台、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统筹区内参保居民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五是基金统收统支。各县(市、区)征收的保费及各级补助资金全部上划至市级财政专户,县(市、区)将配套补贴资金足额列入当年公共预算,以市为单位,统一编制基金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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