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国谈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医保发【2020】22号)规定,经药店申报,市医疗保障局审核,现确定以下五个药店为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国谈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1. 随州中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随州市解放路龙门街60号 药店负责人:向红芬);
2. 随州高新区国药大药房东方家园店(随州市高新区编钟大道东方家园A-3号楼105号 药店负责人:吴文强);
3. 随州市曾都区天福堂药房(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123-2号 药店负责人:刘明义);
4. 华润随州医药有限公司文帝大药房(随州高新区文帝大道8号随州市中心医院文帝院区门诊大楼西一楼 药店负责人:胡东月);
5. 广水市云锦大药房(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里河云锦国际广场一楼 药店负责人:周雯)。
符合使用国谈药品条件的参保人员于2020年8月10日后可持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的处方,到以上药店购买国谈药品。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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