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保局获悉,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我市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外省异地住院就医时,只需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无需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参保人员都可以“全国漫游医疗”,而是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以及异地转诊等四类人员。并且需要备案手续,所有符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人员,应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转诊转院人员需要提供规定的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证明,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备案。在异地急诊抢救可就近入院,2个工作日内再申请办理备案。
另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医,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5843家,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 cn),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我省同济、协和、省人民、中南、广总和省肿瘤等57家定点医疗机构已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通并上线运行,可以实现跨省住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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