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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的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2017-05-12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社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如何办理跨省医保转移手续?
    答:①由本人按规定在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②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③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出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如何办理市区内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办理随州市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由参保单位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新增变化,提供新增人员资料,由核定科电话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网上办理转移手续。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由参保人在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开具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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