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会救助年度考核任务稳步推进,随州市民政局围绕考核各项指标,倒排工期、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5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民政局建议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发文公布,新标准于6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标工作严格落实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符合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标准均较上年度增幅5%。
二是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对未在救助范围内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范围。市民政局主动对接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市卫健委等部门,获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残疾对象等监测人员信息66702条,组织各地民政部门开展救助排查,目前已将23876名排查对象纳入兜底救助范围。
三是持续抓好救助政策落实。督促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生活补助金,同时指导镇(办)政府落实救助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好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保持救助渠道畅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救助范围。截止2021年6月,全市共登记城市低保对象4392户7121人,农村低保对象22700户41283人,特困供养人员14055人,按月累计发放低保、特困生活补助1.74亿元;对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0911人次、1208万元。(随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