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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办条件和程序
  • 发布日期:2017-05-12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临时救助对象:因临时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和个人。
    申办程序: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紧急情况下,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受理。镇(办)人民政府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调查,视情况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于获批的临时救助对象,救助款物由县级民政部门或镇(办)人民政府按规定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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