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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为流浪乞讨人员落户
  • 发布日期:2018-01-1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1月8日上午,随县民政部门特意制作了一面写有“关爱流浪群众,依法落户救助”的锦旗送到随县行政服务中心随县公安局户政大厅窗口,以此表示感谢户籍民警热情高效地为13名流浪人员补录户口的感激之情。
  近几年来,随县民政部门下属福利院先后接收了13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滞留随县都在3年以上,最长的已达10年。这些流浪人员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的身份,因而不能办理医保享受救助,残疾的流浪人员也办不了残疾证。
  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了解这一情况后,经与民政等部门集中会商研究,依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积极为这13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在办理落户手续前,户政中队民警通过公安部走失人口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库进行了排查,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并对这13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DNA信息采集和指纹采集,进行信息比对。完成这一系列甄别、采集等工作后,按相关程序整理材料上报随州市公安局审批,集中免费为他们办理了身份证,并送证上门交到他们手中。
  目前,这些落户者统一落户在随县各福利院,将来找到家属后,登记在福利院名下的户籍将被注销。今后,这13名流浪人员将和随县市民一样,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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