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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督促落实社会救助工作
  • 发布日期:2016-03-08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和《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办电〔2016〕年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随州市民政局发出紧急通知,指导督促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落实。

  一是督促落实慰问金发放。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按2015年12月份补助水平发放一个月慰问金,对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慰问资金必须以社会化形式发放到对象个人账户,统一注明“春节慰问”字样,不得以购物卡、物资等形式发放或抵扣。

    二是督促落实农村福利院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 求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经费。采取领导包院等方式,督导所辖农村福利院全面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到位。要加强福利院24小时值班制度和夜间查铺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出入登记等制度,严防供养对象走失事故发生。要依法解决特殊五保对象供养问题,对不宜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应当妥善安排其供养和医疗服务,必要时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和托管。要组织监护人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进行一次入户走访,及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节日期间生活。

    三是督促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求落实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政策,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金。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解决城乡居民突遭的各类急难。要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 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工作,及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力争医疗救助不跨年。

    四是督促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加大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救助经费和工作经费的配套落实力度,及时筹措和拨付救助资金,强化救助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救助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广大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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