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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落实“免缓延退”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2020-08-06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社局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李发兵
“今年上半年,减免我们公司社保费550多万元,为我们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了不少负担”湖北省齐星公司工作人员张雨说。

国务院和省里关于免征社保费政策出台后,市人社部门严格落实企业社保费“免缓延退”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渡过疫情难关,切实将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免”征企业社保费。按照国家和省里政策规定,我市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全部免缴2020年2月至6月份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据统计,2-6月,为我市2405家企业实际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15743万元,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14524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487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732万元。下半年,按照国务院和省里政策规定,我市还将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执行。预计7-12月,我市将为中小微企业减免三项社保费15570多万元,其中:减免企业养老保险14500多万元,减免工伤保险430多万元,减免失业保险640多万元。

缓”缴企业社保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

“延”长降费率时限。按照国家和省里政策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从2019年8月1日起,工伤费率为1%以上的下降50%、为1%至0.5%之间的降至0.5%、0.5%以下的保持不变。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退”还已缴社保费。对在国家和省里惠企政策未出台之前已经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市人社部门积极完善社保信息系统,从3月底开始为参保企业办理退费。据统计,我市共办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退费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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