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让我身患残疾的儿子晚年生活有了保障。”近日,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灵台山村重残贫困户聂涛的母亲拉着市人社局副局长张青的手说道。
聂涛是重残帮扶对象,由于身体重度残疾、生活困难无经济能力缴纳保费,一直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年6月份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监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十里办事处人社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与村协办员上门为聂涛办理参保手续。
多年来,市人社局积极深入实地调研,针对实际问题,坚持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保障了他们的社保权益。
2007年,为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随州市率先在湖北省建立起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已参保的被征地农民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将老征地未参保以及新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体系。
2010年,随州市曾都区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正式启动实施;到2012年我市三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
2015年,打破了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户口地域职业限制,给了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选择权,只要有意愿、有经济能力,都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参保缴费甚至延长缴费的形式,提高退休待遇水平。
2015年起,启动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保障了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2017年,正式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所有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将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目前此项改革正在加快进行中。
地级随州市成立以来,我市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
据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3.78万人、115.88万人、13万人。城乡各类人群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实现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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