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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 发布日期:2017-05-12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1. 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包含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周岁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2. 国家采取哪些方式安置退役士兵?
    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3. 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安置地报到是如何规定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5. 哪些退役士兵应当自主就业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士官。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就业优惠政策等待遇。
    6.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有何规定?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7.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什么税费减免优惠?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8.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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