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寄宿生活费补助,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学生的受益面。
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享受着“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资金受助对象扩大,由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助扩大为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助;同时,将特殊教育学生全部纳入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调整后,我市“一补”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
依据政策规定,“一补”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一补”资金按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其监护人。今年,我市“一补”基础标准不变,具体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5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每学期在校时间按125天计算,小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
据了解,我市“一补”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截至目前,我市2017春季“一补”已资助17521人,发放中央、省下达资金963万元,还有部分城市新纳入学生还在审批发放中。为了确保“一补”政策落实,要求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在校园、班级公布“一补”有关工作及信息,包括补助政策、补助名额、补助程序和申诉程序。同时,为了更好地做到精准扶贫,此次“一补”发放要求将受助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据县市区上报统计共有6150名建档立卡学生享受 “一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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