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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ID
011056632/2021-02055
发文单位
随州日报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卫生
发布日期
2021-01-22
随州市教育局扎实做好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按计划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清理学校财物,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假期工作方案,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劳动实践活动,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家长会,发放《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寒假安全告知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认真组织做好新高考模拟演练,确保健康、公开、平稳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已发布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幼儿园1月22日(农历腊月初十)开始放寒假,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不迟于1月29日前(农历腊月十七)放寒假,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不迟于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寒假,不早于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开学,各地各学校将“错峰”“避峰”分批有序放假。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夯实“一个机制、两个方案、三个管理、四方责任、五项制度”,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市校园安宁,无疫情发生。倡导师生员工做到“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离随、非预约不出游”,严格实施离随报备制度,建立离随人员台账,加强离随人员身体健康监测。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培训机构冬季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聚集性文体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展演、不得组织外出研学旅行活动。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卫生等专项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引导家长履行好教育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非必要不报班”,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各地各学校根据新时代教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早部署、认真制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学期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做好师生健康监测,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健康到校到岗到班,确保春季“错峰”开学工作平安顺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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