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引进技术人才“鹊桥工程”,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更加精准、快捷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人才服务,不断满足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升随州自主创新能力,助力推动“圣地车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根据“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才重点
引才重点突出主导产业、关键领域,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核心技术、创新技术,围绕汽车和零部件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风机、铸造等传统优势产业,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发展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新兴战略产业,文化旅游、城建规划、金融法律、医疗教育等关键领域,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引进人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身体健康,年龄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突出贡献者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湖北首席技师、湖北省技术状元、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全国技能大赛前三名、湖北省技能大赛第一名等,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专家;
(二)在国外、省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业人才;
(四)具有二级以上技能等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实用人才;
(五)参加过国外、国家级、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六)国外、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担任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七)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技术骨干;
(八)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管理等奖项获得者;
(九)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等重点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十)各类急需紧缺实用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
二、引才办法
(一)开展调查摸底。每年年初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和事业单位调查摸底,开展人才需求征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企事业单位人才及技术需求现状,制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每年计划引进10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发布需求信息。利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随州组织网、随州人才网等知名度较高的网站和市内外媒体平台,发布我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吸引高端人才来随创业或柔性服务。
(三)建立协同机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快捷服务。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和用人单位参与,组成“人才招聘小组”,全权负责人才招聘工作。对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认可的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实用人才等,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当场确定人选;对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采取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人选确定后直接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一年。事业单位经批准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需编制,按下列途径解决:单位有空编的,纳入编内管理;暂无空编的,从系统内同类单位空编中调剂解决,或采取先进编管理,待有空编后,再调整到核定的编制内,确保引才编制需要。
三、激励措施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除享受现有人才优惠政策之外,在职称评定、专家选拔、岗位设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使高层次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一)在高级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对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不受职数控制。高级职称评定后可优先聘用。
(二)在专家选拔推荐上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国家“万人计划”、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市政府津贴等项目上优先选拔推荐。
(三)在人才保障落实上给予倾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强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激发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发明创造的热情。认真落实专家休假、体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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