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任务的通知》(随政办函〔2015〕15号)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扶持补贴(房租、水电)、对新增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人员给予场租补贴。
经个人申报,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市创业办复核、考察,现对申请创业扶持的创业者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随州市创业办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3221509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
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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