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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市扶贫办 关于优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1-04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坚持“造血”为主、“输血”为辅,通过“培训一批、就业一批、创业一批、补助一批”,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依据贫困人口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将所有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年龄在16-60岁,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对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计划,力争到2018年共培训8万人次;用足、用活、用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到扶持对象“应纳尽纳”,扶持政策“应享尽享”。

三、工作措施

(一)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

(二)创业培训服务

组建优秀的“创业导师团队”,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鼓励和引导更多贫困人口创业。

(三)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困难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享受8元/天的生活补贴。贫困人员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享受每人200元至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800元至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

(五)创业扶持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我市新增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在我市新增自主创业,吸纳三人以上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规定给予房租、水电补贴,最高每年可达1.8万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内、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并按政策规定贴息。

(六)电商扶持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互联网+创客空间”入驻的,免租金、免水电费;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每人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要成立联合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精心组织谋划,严格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精准建立台账。做好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信息普查,精准识别就业贫困户劳动力,建立全面精准的就业贫困户劳动力信息台账。

(三) 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四)严格考评机制。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将联合对各地就业创业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台账建设、培训人数、实现就业人数等情况实行考核并予通报。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市联合工作专班报送。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0722—3221509

市扶贫办:0722—3596429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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